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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03 04:00:06  浏览:936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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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的通知

农业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的通知

农牧发[20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要求,加大对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要求,加大对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现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如下从重处罚的规定。
一、在奶畜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对饲喂了违禁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奶畜所产的生鲜乳,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违法行为人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禁药品,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没收。
二、生鲜乳收购者在生鲜乳收购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依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生鲜乳,以及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生鲜乳货值金额30倍罚款。
三、生产、销售的生鲜乳含有违禁物质,不符合国家限量标准的,依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鲜乳和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生鲜乳货值金额20倍罚款。
四、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的,或者收购《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依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收购的生鲜乳和相关的设备、设施等物品,并处违法收购的生鲜乳货值金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五、生鲜乳运输车辆未取得生鲜乳准运证明的,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运输的生鲜乳和运输工具、设备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六、法律、行政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有新的处罚规定的,对相关违法行为在新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七、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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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
1997年12月3日,民航总局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CCAR-170CA),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的选址工作,保证机场安全运行,并有利于机场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迁建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民用机场)的场址选择。
第三条 民用机场场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民用机场总体布局规划;
(二)机场净空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空域条件能够满足机场安全运行要求;
(三)场地能够满足机场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需要;
(四)地质状况清楚、稳定,地形、地貌较简单;
(五)尽可能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
(六)经协调,能够解决与邻近机场运行的矛盾;
(七)供油设施具备建设条件;
(八)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公用设施具备建设条件,经济合理;
(九)占用良田耕地少,拆迁量较小;
(十)与城市距离适中,机场运行和发展与城市规划协调;
(十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民用机场选址必须经过以下三个阶段:
(一)预选。由机场所在地的省(市、区)民用航空管理局(简称民航省(市、区)局)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和组织经民航总局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咨询单位,按照机场场址的基本条件预选三个(含)以上机场场址,提出场址预选报告书后,报机场所在地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
(二)初审。民航地区管理局收到场址预选报告书后,会同有关单位对预选方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应当包括具体的初审推荐场址方案),报送民航总局。
(三)审核。民航总局收到初审意见后,结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场址报告书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第五条 场址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机场场址概况:
1.地理位置;
2.地形、地貌;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状况(含地震情况);
4.净空条件;
5.场址的障碍物环境和空域条件对飞行的限制(起飞和着陆的限制)及电磁环境;
6.气象条件;
7.地下矿藏和文物情况;
8.地面交通条件;
9.地上和地下原有各种设施情况;
10.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公用设施情况;
11.供油条件;
12.环境及生态情况,尤其飞机噪声对机场建设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13.建筑材料的料源情况;
14.土地状况、地价及拆迁情况。
(二)技术经济分析。
按照机场场址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对机场场址的近期、远期建设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三)结论和建议。
(四)主要附件及附图。
附件:1.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普查报告;
2.当地政府或土地部门对土地价格及搬迁费用的意见;
3.城市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对场址的意见;
4.城市规划部门对场址的意见;
5.当地军方主管部门对场址的意见或与军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附图:1.各场址的地形图;
2.机场(场址)与城市关系图;
3.机场(场址)净空图;
4.机场(场址)进离场航线方案图;
5.机场(场址)与邻近机场关系图;
6.机场(场址)总体方案图(进场公路、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铁路或码头等平面布置和导航台站布点情况)。
第六条 机场场址报告书正式编制完成后,作为机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
第七条 通用航空机场的选址,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印刷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 财政部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印刷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5年12月26日,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

新闻出版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
新闻出版署《报批〈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函》(新出计〔1995〕27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1992〕价费字496号)中关于委托检验可以收取检验费的规定,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在接受书刊印刷企业和社会有关单位的委托,进行评价性或仲裁性质量检测时,可以收取印刷产品质量检验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但突击性监督抽检不得向企业收费。
二、接受委托检验的印刷产品质量检验收费管理办法参照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外发布印刷产品质量检验收费管理办法。
三、各地印刷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印刷产品的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96号文附件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计算办法》(试行)具体核定,但不得高于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印刷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收费标准》
序号 检验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文字密度 种 120.00 文字书刊
2 套 印 种 40.00 文字书刊
3 密 度 种 130.00 彩色印刷品
4 色 差 种 150.00 彩色印刷品
5 网点增大 种 120.00 彩色印刷品
6 K值 种 180.00 彩色印刷品
7 套 印 种 240.00 彩色印刷品
8 白 度 种 60.00 纸品
9 定 量 种 60.00 纸品
10 光 泽 度 种 60.00 纸品
11 油墨吸收性 种 80.00 纸品
12 表面强度 种 200.00 纸品
13 平 滑 度 种 150.00 纸品
14 耐 折 度 种 120.00 纸品
15 颜 色 种 120.00 凹印油墨
16 光 泽 种 120.00 凹印油墨
17 细 度 种 60.00 凹印油墨
18 粘 度 种 180.00 凹印油墨
19 初 干 性 种 120.00 凹印油墨
20 着 色 力 种 120.00 凹印油墨
21 附着牢度 种 180.00 凹印油墨
22 抗粘连性 种 120.00 凹印油墨
23 颜 色 种 60.00 油墨
24 着 色 力 种 60.00 油墨
25 流 动 度 种 60.00 油墨
26 粘 性 种 120.00 油墨
27 飞 墨 种 60.00 油墨
28 稳 定 性 种 60.00 油墨
29 耐 性 种 60.00 油墨
30 固着速度 种 180.00 油墨
31 渗 色 性 种 60.00 油墨
32 渗透干燥性 种 60.00 油墨
33 粘 度 种 120.00 油墨
34 粘性增值 种 120.00 油墨
35 外观及装订 种 120.00 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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