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驻外大使名单(2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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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驻外大使名单(2010-4-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驻外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下列驻外大使:
一、免去陶卫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科摩罗联盟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王乐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科摩罗联盟特命全权大使。
二、免去潘广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布建国(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三、免去张金凤(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柬埔寨王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潘广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柬埔寨王国特命全权大使。
四、免去宏九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亚美尼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田长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亚美尼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五、任命张鑫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特命全权大使。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涉外经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见附件1)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见附件2),同时废止了一系列文件(目录见附件3)。现将有关文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做好法规宣传解释工作,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各银行应做好文件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文件正式实施后的落实工作。
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三、本通知实施后,之前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文件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381
特此通知。
附件:1.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
2.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3.废止文件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7月18日
附件1: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
http://www.safe.gov.cn/resources/image/aed646004077626d85a9e726bedaaa55/1374647320641.pdf?MOD=AJPERES&name=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pdf
附件2: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http://www.safe.gov.cn/resources/image/b00773004077626d85aae726bedaaa55/1374647320688.pdf?MOD=AJPERES&name=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pdf
附件3: 废止文件目录
http://www.safe.gov.cn/resources/image/b1d136804077626d85abe726bedaaa55/1374647320731.pdf?MOD=AJPERES&name=废止文件目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一九九0—一九九二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中国政府 阿根廷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一九九0—一九九二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签订日期1990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1990年5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八四年八月九日双方签署的文化协定的有关规定,同意制定一九九0——一九九二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一、文化艺术
(一)阿方派一个探戈乐团来华演出。
(二)中方派一个艺术团赴阿演出。
(三)阿方派圣·马丁市政剧院一个木偶剧团来华演出。
(四)中方在阿举办一个农民画展。展品的运费、保险费及编目费由中方负担,阿方负责提供展厅和展览的宣传。
(五)阿方在华举办一个艺术摄影展。展品的运费、保险费及编目费由阿方负担,中方负责提供展厅和展览的宣传。
(六)中方有兴趣与阿方有关儿童图书专业出版社交流经验,阿方支持为实现这一交流所进行的接触。
(七)中方派一个由艺术家和教员组成的不超过三人的代表团访阿,以了解阿美术、音乐和舞蹈等的教学体制;阿方支持上述代表团对在首都或拉普拉塔、门多萨、土库曼、科尔多瓦及罗萨里奥从事以上专业教学任务的院校所进行的访问。
(八)中方有兴趣了解阿方的宣传政策及文化经费制度。为此,中方有意派出一个由政府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不超过三人的代表团访阿,与阿方同行进行接触;阿方支持上述代表团对文化总局各国内事物司局,国家艺术基金会,布宜诺斯艾利斯市文化局以及其他各种从事文化资助工作的机构所进行的访问。
(九)双方鼓励两国音像出版公司进行交流。
(十)双方鼓励两国图书馆互换互赠出版物。
(十一)中方鼓励向阿国家美术博物馆赠送中国现代和传统艺术的各种图书。
(十二)阿方将继续鼓励向北京图书馆和其他研究中心赠送有关历史、经济、社会学和阿根廷小说等书。
(十三)阿方鼓励本国出版人员参加在华举行的图书博览会。
(十四)中方鼓励本国出版人员参加每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国际图书博览会。
(十五)中方有意派一个由不超过三名图书管理人员组成的代表团访阿,有关细节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二、广播,电视,电影
(十六)双方支持两国电台、电视台之间进行合作,并鼓励交换广播、电视节目。
(十七)双方提供各自国家有代表性的民间音乐节目录音带,以供对方电台播放。
(十八)双方鼓励和支持两国电影机构间的交流。
三、教育
(十九)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与阿根廷国家科技委员会鼓励互换奖学金。
(二十)双方互换教育体制方面的情报和资料。阿方责成教育司法部全国宣传、情报、资料和教育技术司负责执行这一交流;中方责成国家教育委员会国际合作司负责这一交流。
(二十一)双方鼓励两国大学之间建立合作关系。
四、新闻
(二十二)双方鼓励两国新闻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加强两国记者之间的接触和友好访问。
(二十三)双方探讨互换记者代表团的可能性,以了解对方新闻的传播体制。
五、总则
(二十四)本计划确定的访问及交流将在双方通过外交途径逐项商定的条件下进行。
(二十五)本计划不排除双方其他文化合作方面的交流的可能性。
(二十六)本计划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计划于一九九0年五月二十八日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西班牙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阿根廷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刘华秋 卡洛斯·奥尔蒂斯·德罗萨斯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