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谈打击反洗钱执法力度/刘宇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02:30:36  浏览:8321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谈打击反洗钱执法力度

                 北安市人民法院—刘宇

  一、成立专门的反洗钱机构"
  针对洗钱犯罪的隐藏性、复杂性和手段的高度专业化,单靠传统的侦查方式和手段已经完全不能胜任当今社会反洗钱工作的需要,需要反洗钱部门建立打击洗钱犯罪的专业机构。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设有反洗钱专门机构,如:美国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英国的金融特遣队、澳大利亚的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国际上先进的反洗钱经验表明,设立反洗钱的专门机构有利于跟踪洗钱动态,制定有针对性的打击对策,培养打击洗钱犯罪的专业人员。为防范和打击洗钱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设立了反洗钱局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为与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措施相适应,公安机关应当在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内部设立专门的反洗钱机构,并派员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联合办公,及时发现和掌握洗钱的犯罪信息,并进行跟踪和侦查,从而有效地打击和预防洗钱犯罪"
  二、加强反洗钱的侦查协作
  第一、加强反洗钱查部门之间以及反洗钱侦查部门与洗钱犯罪上游犯罪侦查部门之间的协作
  洗钱罪在刑法中被归入妨害金融管理秩序一节中,在管辖上应归属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但是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以成为洗钱罪的犯罪主体,而我国目前的金融企业主要是国有的商业银行和其他国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中绝大部分按〈刑法〉第93条的规定按国家工作人员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协助洗钱的行为,应纳入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对于洗钱犯罪的立案侦查需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和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一般情况下,对于洗钱犯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先予以受理,发现涉及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的,应移送检察机关侦查,或双方各自分工侦查,一并起诉。由于洗钱犯罪法定的四种上游犯罪分别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辑毒部门、海关辑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要是今后把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和贪污贿赂案件作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则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和检察机关也是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的侦查机关。各侦查机关应形成合力,努力避免各单位从自身局部利益出发,各自为战,甚至放任不属自已管辖的洗钱犯罪行为。为了有效地打击洗钱犯罪,在侦查中,公安机关、海关、检察机关要加强协作,制定反洗钱方案,各单位在侦查中一旦发现有洗钱重大嫌疑的,立即与反洗钱部门联系,切实防止因案件的不同管辖分工而放纵了洗钱犯罪分子。
  第二、加大反洗钱侦查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
  针对洗钱活动多利用金融机构进行的特点,反洗钱侦查部门应加强与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协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第4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指导、部属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应积极制定金融部门反洗钱措施,加大金融监管力度,加大对所监管的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信息的控制。同时,应积极与反洗钱侦查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与反洗钱侦查机关之间建立反洗钱犯罪的信息总网,建立洗钱犯罪信息交流制度,用先进的电脑网络技术来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与此同时,反洗钱侦查部门要改变被动受理金融监管部门移送案件的观念,积极主动地向金融监管部门了解反洗钱动态,并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反洗钱部门联合办公。只有与金融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反洗钱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第三、加强跨区域洗钱犯罪的侦查协作
  由于洗钱犯罪分子经常将违法资金不断转移来妨碍侦查,而这些资金的频繁转移往往是跨区域进行,为查清该违法资金的去向,必须得到各地侦查部门的配合。同时,洗钱行为和上游犯罪经常不在同一个区域,为了查明洗钱分子所清洗的资金为法定的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必须到上游犯罪所在地查明上游犯罪的性质,这就要求两地的侦查部门加强合作,互相配合。随着国际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国间的经济交往越来越密切,资金往来越来越频繁,并且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商务、电子银行等在国际金融系统中的运用,使资金的运转更为迅速,电子资金划拨也使得巨额的非法资金在全世界的快速清洗成为可能。在电子资金划拨的情况下,洗钱者可以更方便地在一国境内实现犯罪资金在不同国家清洗的跨国洗钱活动。而一般来说,一国对放置在他国银行的资金是鞭长莫及的,即使一国对产生犯罪收益的该项犯罪或从事该项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有管辖权,一国对境外的外国银行也难有管辖权,如果没有他国的合作,一国不仅难以追踪在他国转移的犯罪收益的线索,而且也难以对这些资金进行扣押和没收。因此,我国应积极地吸收国外先进的反洗钱立法经验,完善反洗钱刑事及行政法规的立法工作,使之便于实际操作。为了更好的与其它国家开展反洗钱协作,必须积极与其它国家缔结多边或双边反洗钱国际条约,尽快加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亚太反洗钱小组“等国际反洗钱组织,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使我国在打击跨国洗钱犯罪活动中,能够与其他国家在识别、没收犯罪收益,引渡洗钱犯罪分子以及证据收集等方面互相协作,这样才能有效打击跨国洗钱犯罪"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计划和生育指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计划和生育指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


现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计划和生育指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口计划和生育指标管理办法》依照本决定修正后,汇编重新公布。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人口计划和生育指标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夫妻未取得生育指标怀孕第一个子女的,由女方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予以批评教育,补办生育子女证明;其中未达晚育年龄的,对夫妻双方各收取200元计划外生育费。”
第二款修改为:“夫妻未取得生育指标而怀孕第二个子女的,经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审查,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政策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准予补办生育子女证明;其中未达生育间隔或者女方年龄不满28周岁的,对夫妻双方各收取500元计划外生育费。经审查不符合生育第二个
子女政策规定的,按《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的规定处罚。”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北京市人口计划和生育指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文的文字和条、款、项顺序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口计划和生育指标管理办法》依照本决定修正后,汇编重新公布。



1997年12月31日

关于加强甘肃舟曲灾区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甘肃舟曲灾区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电[2010]11号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甘肃舟曲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为切实做好救灾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证灾区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请你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灾害情况,全面加强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调拨工作。

  二、请及时了解灾区药品、医疗器械需求情况,掌握受赠药品、医疗器械有关情况,包括产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进口口岸等,做好受赠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验收、检验、分发、记录等工作。
  要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抗震救灾捐赠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市〔2008〕321号)的要求,做好对甘肃舟曲灾区捐赠药品的监管工作。

  三、加大灾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受灾群众集中供餐点、医疗点供餐处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按照灾区需求,捐赠药品、医疗器械,并监督做好捐赠工作。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捐赠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0〕7号)的要求。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救灾常用药品,充分发挥快检技术的作用,加大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力度。要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的药品、医疗器械流入灾区,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